五、面试要求
备课、讲课、说课所使用的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组织方不统一提供。考生应按照所指定的学段、版本准备相应的教材,并带入候考室,以便备课、讲课、说课时使用。未携带教材的,或版本不对的,责任自负。第一、二批具体岗位所使用的教材分别于9月2日、3日公布,第三批所使用教材于9月10日公布。
考生在备课时应认真核对讲课、说课题目与报考岗位、规定教材是否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备课所需纸、笔均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物品进入考场。
讲课、说课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并在备课时交给考生。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中的英语教师岗位、汉语文教师岗位除外),面试须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英语教师岗位(含“蒙汉兼通”岗位中的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朝鲜语授课岗位,面试须用朝鲜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含“蒙汉兼通”岗位中的汉语文教师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工作流程
1.候考。考生在面试当日6点30前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设在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主楼五楼。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讲课、说课顺序,按顺序就座。抽签时,按照各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抽签。技能测试如需抽签,按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底另行抽签。
2.备课。7点48分,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3.面试。8点30分,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面试。第1号考生面试结束后,第2号考生进行面试,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4.面试成绩。各组设5名评委,去掉评委所赋总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赋总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5.技能测试流程根据评委所定题目确定,成绩当场公布。
6.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盟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2.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总顺序号和学科,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面试过程中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3.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4.因报到时间较早,请考生自备早餐。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可到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5.报考数学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三角板。
6.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在考生面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将进行体检、考察与提档工作,请广大考生留意本网站公告,并提前安排好时间。
八、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3.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评委,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求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7.面试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8.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当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8655(盟教育局机关纪委)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盟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