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得分(考生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成绩公告
考试成绩及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逾期未参加下一轮招聘程序(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一般为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股0713-4269056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0713-4269817
附件:
附件1:浠水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浠水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