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由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命题和阅卷: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70%;各岗位专业知识占30%。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负责。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临汾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临汾团市委或临汾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临汾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临汾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评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五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考察方案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负责制定,报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侯马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216506(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本方案由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