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线均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设岗校责成专人严格审查资格复审人选的证件和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和《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信息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事实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
面试形式为讲课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加试专业技能操作。
面试时间、地点由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确认后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本方案明确的优先对象、学历、师范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拟招聘人数,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在应县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在护理专业教学与实训岗位的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办理退编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5年内不允许调动)。
七、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成立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报名、笔试、面试等具体业务工作。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考试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三)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11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要加强对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确定。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招聘学校。
政策咨询电话
应县教育局:13903495958
应县第一中学校:1399492660318635998988
应县职业技术学校:1309768330813097683777
技术咨询电话:15235100999
监督举报电话:1330349191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1.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考生防疫承诺书
6.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