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东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报考以下岗位的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技能测试内容:
(1)信息技术(岗位代码:12、13):PPT课件制作(40分)、Flash动画制作(30分)、vb编程(30分)。
(2)学前教育(岗位代码:14A、14B):钢琴弹唱(指定曲目,40分)、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30分)、儿童画(30分)。
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后1天内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布。技能测试所需工具(钢琴、计算机除外)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岗位代码为12、13、14A、14B岗位的面试对象: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公告发布之时12小时内登录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缴纳面试费10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
4.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点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12、13、14A、14B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其他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1.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报考12、13、14A、14B岗位的,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技能测试成绩仍同分的,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其他岗位的,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今年实施的“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相关精神,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同分,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一并递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如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2020年秋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