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0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并到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5(3人及以下为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造成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有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对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面试成绩高分优先、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岗位。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373-6233226
市教体局0373-6209106
监督电话:0373-6233957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