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凤凰幼儿园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签订为1年,续聘合同期可以一签多年。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八)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5.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6.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7.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凤凰幼儿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凤凰幼儿园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196。
附件1:2020年桂平市凤凰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桂平市凤凰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桂平市凤凰幼儿园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