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源教师招聘 吉林辽源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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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方案》(辽人才发〔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为2020年8月2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东辽县属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相关精神:“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东辽县拿出部分岗位,对招聘条件进行了合理设置。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一经发现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8:30至2020年9月3日11: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dl2007/(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若专业名称后括号内带有学习方向的也要一并填写完整。若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不一致,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为准。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考生要仔细阅读《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8:30至2020年9月3日14: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4: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8月31日8:30至2020年9月4日11: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2.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东辽县事业单位。
4.2020年报考东辽县各事业单位的,均设有最低服务期限,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东辽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户籍限制的,以《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变更为东辽县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点为2020年8月21日。
6.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具体岗位试卷科目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其他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7日,将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择业期未就业承诺书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拟加分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lsyk5555812@163.com,进行审验,联系电话:0437-5555812。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5.防疫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