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一张试卷,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资格确认单》,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资格确认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具体事宜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采取从伊滨区中小学校现行教材(见附件9)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2)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和有效身份证。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通过面试的实有人员确定。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者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合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加分申请认定、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1277388(教育)
0379-696906170379-69680552(人事)
监督电话:0379-60872277
附件:1.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先上岗、再考证”个人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6.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7.河南省大学生服务西部证明
8.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9.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