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正式报到起一年内取得。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候。
以上材料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