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政审)
根据公开遴选职位学科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核政审对象,若拟考核政审对象末位并列的,则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并列者进行考察考核,择优确定拟考核政审对象。所有拟考核政审对象将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一)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者,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政审)。
(二)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公开遴选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舞弊的;
5.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六、公示
考核(政审)结束后,按学段、学科确定拟调对象,拟调对象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凡是拟调对象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和举报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拟调条件的,取消拟调资格,对考核(政审)中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对象,并按程序进行考核(政审)、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公示期满,对拟调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2.拟调人员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处理,取消拟调资格,且不再递补。
3.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一年期满,考核不合者一律退回原编制单位。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电话:0851-22621617(县纪委第五纪检组)、0851-22520216(县教育局党建办)、0851-2252500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九、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方案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520213(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851-2252500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附:
1.习水县2020年公开遴选学科教师职位表(初中、小学).xls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
习水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