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新区2011年招聘15名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镇江新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专任教师若干名。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2011年镇江新区幼儿教师招聘信息情况如下表:
学科 人数 条件及待遇
幼教专任教师 15 年龄40周岁以下,热爱幼教事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企业合同制性质。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身体检查、正式聘用五个程序进行。新区成立2011年镇江新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教师招聘工作。
1.公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由工作小组组织对报名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选名单。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参考人数的比例达1:5方可开考,不达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削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笔试。
3.专业测试:分为理论测试和能力测试两部分。理论测试:内容为新课程改革理念和学科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美术、舞蹈、自弹自唱能力。笔试完成后,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身体检查:由工作小组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身体检查。
5.正式聘用:对符合条件且成绩优异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到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报名。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中学(南校区)行政楼一楼政教处(镇江火车站下车乘坐D2线公交车,“新区投资服务中心站”下车向西至十字路口向南300米左右);
咨询电话:0511-85576019、83176662;
报名时间:8月5日—13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递交资料如下:
(1)镇江新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2)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2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者务必按职位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经审核或查实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待遇报酬
聘用的幼儿园专任教师按企业合同制有关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1.考试时间暂定于8月1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2.解释权属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