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绩公布:在谯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幼儿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的,以在谯城区农村学校任教时间长者优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考察,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按以上办法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在谯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因不合格人员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幼儿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新到岗单位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新到岗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由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3.选调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选调工作全程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5523134
监督举报电话:5510280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4.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健康承诺书.doc
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引进)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