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17:3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峰峰矿区民政局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到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科共同组成,综合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教育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报考教育类人员须同时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报考卫生类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期内的提供规培协议或规培合同)等。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5.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教育类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素质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教育类岗位说课内容、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或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教育类各岗位说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面试现场不安排备课。
(五)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定点机构标准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和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和单位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和单位,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和单位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和单位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
0310-5182288(区人社局)
0310-5182405(区委组织部)
0310-5193106(区教体局)
0310-5182343(区卫健局)
报名考务费减免咨询电话:0310-5182233(区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227(区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1.峰峰矿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教育类).xls
2.峰峰矿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卫生类).xls
3.峰峰矿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综合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