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8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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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