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报考西平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拟聘用岗位。
四、考试事宜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全权委托第三方命题和评卷。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学前卫生学基础知识、幼教专业知识、幼教五大领域教学设计等;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打印准考证前在工作时间内向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其他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的,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因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如同一岗位同一专业出现成绩并列的,按抽签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选岗。
七、考察
体检合格且选岗后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考察方案组织实施(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新招聘的人员服务期满五年方可流动。
本简章由西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396-2756097(县教育局)
0396-2751712(县人社局)
西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