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星期六)9:00——11:00,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海市教育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查询。
五、资格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地点经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查询。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内容
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1)所需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明;(2)所需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纵向复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公示中通知。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通过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发布。
2.体检内容: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凌海市教育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职位。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nl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教师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准以任何理由借调和调转。
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416-8392641。
附件:
附件:1.《2020年凌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pdf
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
2020年凌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二维码
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