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当年被行政问责的;
(3)当年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4)属于“永办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的不得调配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8日(上午8-11:30,下午14-17:3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书面申请一份;《永平县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始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与申请选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需出具学校和中心校“从事报考岗位学科教学3年以上”的证明;学校出具并由县教体局教育教学研究所核实认定的“成绩名次”证明。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经领导组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者审查结果。
六、选调方法
永平县2020年博南镇坝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实行考核择优选调。总成绩100分,其中:考核成绩占85%,经历评价成绩占15%;按照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
(一)教学成绩考核及经历评价考核人选的确定
1.教学成绩考核。考核采用查看近三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末)教学实绩的方式,以任教班级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办法:以当年所任教学科的成绩为准,对其任教班级的综合成绩在全县进行排名,确定出所任教班级的名次后计分。计分方法: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第三名98分,以此类推(任教多个学科的,以本次选调学科对应的学科班级成绩计算;任教多个班级的,以成绩最好的班级计算)。求出近三年的计分平均分确定为教学考核成绩(近三年中任教本次选调学科统测1年的以当年的综合成绩计分为教学成绩,任教本次选调学科统测2年的以2年的综合成绩计分平均分为教学成绩)。
2.经历评价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计划岗位数与申请参加选调人数1:3的比例,根据教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经历评价考核人选。
(二)经历评价考核
经历评价考核由被考核人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负责。学校和中心学校根据“永办发〔2016〕38号”文件规定,对照指标体系,逐项量化被考核人的得分。量化结果经被考核人签字认可后,形成“关于××同志经历评价考核的报告”(含加分依据、证明材料)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确定为经历评价成绩。
(三)确定拟调人选:以教学成绩占85%和经历评价成绩占1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教师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选调计划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如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教学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调人选。
(四)公示考核成绩和拟调人选:各项成绩经领导组审核通过后,将合成总成绩和拟调人选向社会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县教育体育局将确定的选调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永平县2020年博南镇坝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公开公平进行,坚决防止拉关系、个人决定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永平县2020年博南镇坝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处理。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