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31日9:00—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8日9:00—2020年8月30日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台儿庄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个面试小组设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招聘单位或区教体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发放通知书,并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受聘期间,对枣庄二中新聘教师办理事业编入编管理手续,对台儿庄区职业中专新聘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手续,薪酬均由区财政负担。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台儿庄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66816806681672
附件:
1.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