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应根据指定工作网站公布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相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先上岗,再考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语文专业考生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师其他专业考生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面试资格确认)。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面试资格确认)。
⑤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需提供本简章定向招聘规定的材料。
⑥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材料。
在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出现缺额的,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3)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教师岗位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专业分别以山阳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为面试教材,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
②其他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③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④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或面试中缺考、违纪的均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考察由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档案材料、现实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被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招聘工作全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及信息发布
(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作为此次公开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
(三)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焦作市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391—2111516
监督举报电话:0391—3555076
疫情防控电话:0391—3555059
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
1.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部分)
4.二次平均法
5.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6.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