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鲁山教育视窗发布。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所报学科岗位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报学校岗位(共4所学校:一高、二高、三高、江河高中)。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全额纳入财政供给。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监督举报电话:0375-5051132、0375-50929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2.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