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按《教学教法》科目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依然相同,进行加试确定。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前进行资格确认。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获奖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所在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教学工作经历材料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体检通知单,凭体检通知单参加体检;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确认时,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未满3年的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本方案由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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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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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