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安排在长垣市城区。笔试方案另行规定。
2.面试
面试以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以内,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念、教学实施能力、专业素养、教学基本功,以及口语表达、仪容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须知》为准。面试方案另行规定。
3.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照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六)选岗
应聘同一代码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自愿放弃选岗资格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选岗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与解聘:政府购岗教师由长垣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属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共同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合同期满,长垣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与经费拨付: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有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和其他有关待遇标准执行。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其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由市财政负责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办公经费及管理费用等,由市财政按月切块拨付,由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相应支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长垣市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实施。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方案由长垣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领导小组.docx
2.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docx
3.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