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29331(市教育局人事科)
(4)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考生本人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证书者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0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如因疫情影响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5)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8月26日(早上8:00——下午6: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6)注意事项: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发布岗位取消公告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按弃权处理。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
3.笔试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
4.面试
(1)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荥阳市教育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考专业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7.考察
因考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该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3日之后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8.公示、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荥阳市教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万玛多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任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西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张荣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喜昌市委编办主任
李冠顺市财政局局长
周培山市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荣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其他事宜
1.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村干部”合同书、入伍证、退役证、立功证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郑州市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6125853(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派驻组)
0371—66125837(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派驻组)
附件1:2020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