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中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中学采用的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小学采用的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排序)。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
若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本次报名时,进入报名现场的报考者(考生本人或受委托者,下同)应服从以下防疫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者应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相关证明,供工作人员检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进场参加报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进场报名: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报考者。
(三)以下情形的报考者须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报考者;
2.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已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报考者;
3.进场报名前14天内(不含报名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报考者。
(四)其他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56032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
附件1: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