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总分排序,依次选岗(参与顶岗选调的人员除外)。
④实行限选。面向农村的选调岗位,每所学校每门学科限选1人。
5.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6.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岗位按选调学校岗位聘用细则及方法聘用,选调到的学校如果没有空缺岗位,被选调的人员实行高职低聘;乡村教师类职称未满服务年限的,调到县城学校后不能享受原来的职称待遇。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9716809。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7737203、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020年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样式
附件3:阜宁县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
阜宁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