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按综合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一)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被聘用的教师由我县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澄迈县现行工资规定执行。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我县。
澄迈县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