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传扫描件务必清晰,命名格式务必规范。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审核,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以上材料中学历、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将逐一通过网上审核,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2.网报信息审核(8月10日-8月16日)
对网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
(三)组织考试
1.领取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8月25日)
参加笔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一览表下载邮箱gtxjszp2825076@126.com,密码zp2825076)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组织文化考试(8月26日)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文化考试,县一中配合实施。
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历史、地理、政治)、理综(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该科参考考生成绩平均分的二分之一,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3.公布文化考试成绩(8月28日)
文化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按学科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布。
4.组织面试(8月30日)
文化考试入围人员和研究生、河北师范大学等重点师范大学(含双选会直签)报考人员。
采取课堂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进行说课加试,最终确定进入拟聘人员。
具备研究生学历人员和河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报名人员(含双选会直签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关系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身份为合同制,由财政统一缴纳四险一金,工资标准与正式教师同等。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个人意愿,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四)提示:本次相关材料下载邮箱为gtxjszp2825076@126.com,密码zp2825076;资格审查发送邮箱为gtxjszp28250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