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中有方向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个人简历栏内注明,并提交下列证明之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所学专业或主项课程是上述学科的证明;(2)体育部门颁发的与所报专业有关的运动员或裁判员证书;(3)个人或本人带队参加教育、体育、文化艺术等政府部门或高校组织的相关比赛并获奖的证书;(4)属上述专业的毕业论文;(5)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证件。
5、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报考音乐岗位有方向要求的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堂)和才艺表演的形式进行。
3、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微型课堂”形式试讲,试讲内容小学主要依据范县小学现行三年级和四年级教材制定,中学主要依据范县中学现行八年级教材制定、化学讲九年级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考试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个人总成绩在指定网站、面试考点公布。个人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二)考察
1、考察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函询、同考察对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形成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2020年范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和程序参加招聘。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国家七部委2020年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均为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进入笔试、面试考场、参加资格复审等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503282
范县教育局0393-5261429
监督电话:
范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93-863582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附件:
3、2020年面向1999.2000师范生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