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9:00至9月17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20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及范围),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其中,徐水区聘任制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进行,面试考生和招聘名额分配到各组。应聘此类岗位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2020年9月22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明确工作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没有明确工作岗位的,将采取定向或择岗的方式加以明确;
(1)应聘莲池区、竞秀区教育类岗位的部分新聘教师将定向分配到新建学校工作。具体由各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新建学校的师资需求进行统筹调剂。对拒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徐水区高中、初中、小学和清苑区教育类所有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总成绩并列,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应聘徐水区幼儿园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并列,优先选岗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4)每人限选一个岗位,限时5分钟。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在此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4、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5、徐水区幼儿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岗位的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保定市卫健委:0312-5977526
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0312-3353007
徐水区:0312-8601771、7115665
莲池区:0312-5078604
清苑区:0312-8118799
顺平县:0312-7616380
唐县:0312-6421733
竞秀区:0312-3089121
监督电话:0312-5037344
附件:
1、保定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