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竞聘试讲名单并公布。
(三)试讲(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0年8月15日
2.地点:天等县城关小学
3.试讲内容:小学岗位使用四年级各学科下册教材;幼儿园使用幼儿园主题式课程中班春季教材。
每个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聘请。
(四)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16年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个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竞聘领导小组审批。
四、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名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名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天等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