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8月23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招聘单位可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职业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联系信箱:rzjszp@163.com
附件:
3.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4.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5.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基本信息表.xls
日照市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