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如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拟录:(1)教龄长的优先;(2)年龄大的优先;(3)学历高的优先。
(六)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上岗:公示无异议人员接通知后按时到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试用期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决定成立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晶(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金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黄建新(县教体局局长)
成员:毛恩军(纪委监委派驻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肖守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张杰(县公安局党委成员)
芦宇海(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国杰(县教体局副局长)
胡煜昊(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超(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主任)
吴昱(县招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其它事宜
1、此次选调考试命题、阅卷等均请外地专家进行。
2、考试采用高考标准化考场,全程监控录像,同时,县纪委监委选派工作人员负责视频监考。
3、凡考试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准选调。
4、此《方案》解释权归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潢川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