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综合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就业报到证》的,也要提供《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三)综合考察
A、B类岗位采用专业能力考察、模拟上课及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从专业素质、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2020年8月23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告)。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综合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槐荫区人民政府、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报区教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属“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资格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2020年济南理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ls
附件2: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xlsx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