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材为主(含教学设计、绘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加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⑵面试形式与内容:测试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考察讲故事、弹唱、舞蹈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1089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其他
当涂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公示,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七、未尽事宜由当涂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当涂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doc
当涂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