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通知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从综合分析、沟通表达、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面试组织。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不再设置具体参加面试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
(五)二次选岗
为确保所有职位都能引进到合适人才,因报名职位所限落选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选定职位。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与政审工作。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及时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五年内不得流动,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不按时报到及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优惠政策
除工作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县财政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七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职称)岗位经济待遇,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城区落户,配偶暂无工作的帮助推荐就业,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其他类别人才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14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西平大道178号县委办公楼西小楼二楼
联系人:张琳琳18300795917
办公电话:0396-6239506
电子邮箱:xpxrcb@163.com
附件1:2020年西平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
西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