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人求职简历(1份)
8.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9.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备注: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没有注明师范类专业的,本人需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时请广大考生按顺序整理以上材料上报。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教体局牵头,人社局配合,纪委监委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面试试讲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面试试讲时间、地点:以报名资格审查后书面通知单为准。
面试:与试讲同步进行,考生在试讲前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等情况,配合评委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
试讲: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参加面试试讲人数与该学科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三)双向选择
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录小组的时间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比例为1:1,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考生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考核合格后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人员确定录用。
(七)录用
确定的录用人员由教体局、编办、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时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没有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录用。
对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件者,取消资格,不予录用。聘用后本人需承诺在汝阳服务期满5年。
九、有关要求
招录小组在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的指导和汝阳县纪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附:
汝阳县教师直接招录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