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面试
本次引进所有学校同层次(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下同)同学科所有考生笔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人员的平均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作为基准线,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基准线的人员同层次分学科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层次同学科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基准线的人员总数未达到引进计划数的2倍时,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基准线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8日早上8:00。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8月17日14:00—17:00到区教科局政工人事股301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为专业面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所涉学科专业知识及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形式为讲课、现场答辩等。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同层次同学科参加面试人员总数少于引进计划数时,其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余所有层次所有学科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方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岗对象。
(四)自主选岗
选岗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员方能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实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递补。
(六)服务期限
本次以人才方式引进的教师,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流动。
(七)待遇
1.保留岗位待遇。自引进之日起算,5年内保留原工作单位所聘岗位等级所享经济待遇(其所享经济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期满遵从新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进行岗位聘用。
2.发放租房补贴。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2万元/年,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1万元/年,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0.6万元/年的租房补贴(其租房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租房补贴时间为3年。引进到达州中学教师的租房补贴按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中学创建巴蜀名校实施方案》(达川委办发〔2020〕12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根据工作需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省级教学名师、省级课堂教学展评一等奖获得者可不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拟调人员并不占本次引进岗位数额。
(二)拟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征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同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引进相关条件、规定者,弄虚作假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chuan.gov.cn)“部门公告”栏发布相关信息等,由考生自行随时关注查看。所有引进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各项信息而错过任一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引进人才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标准进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区人社局、区教科局。
咨询电话:0818-2190255(区人社局)
0818-2675372(区教科局)
附件:
1.2020年从区外引进专任教师到达川区城区中小学校任教岗位表.docx
3.达川区2020年从区外引进专任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报名表.docx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