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8月9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4.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外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由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教师类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占30%。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医、药、技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护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护理学基础知识占70%。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教师类岗位:采取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3.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五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教师类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医疗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翼城县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本公告由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357--4922596
教科局0357--4932688
卫健体局0357--4922552
附:翼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