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中,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有效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中反馈材料不完整的人员,可于8月11日17:00前补充提交一次报名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滁州市教体局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未在指定时间报名均视为报名无效,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取消或核减岗位由市教体局在相应网站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市教体局于8月13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反馈材料不完整的人员,8月14日12:00点前补充提交一次报名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方针政策、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教育综合性知识。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上午09:30-11:00,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选调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对象。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准备时间6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5分钟,分值20分。课题选自滁州市市直公办中学使用的相关学段学科教材。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选调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备案、调动聘用手续。调入后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暂无相应岗位的,高职低聘,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842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31075
以上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滁州市市直中学2020年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滁州市市直中学2020年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