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4.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并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实验、图书、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4)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方式
教师70、教师71、思政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等。
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课堂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实验、图书、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闫老师林老师
电话:0532-85071082、0532-85071391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