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资格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特别是在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及反馈意见,以防系统关闭造成报名资格审查无法通过)。
5、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期间通过登录原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名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30元考务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可免交报考、体检等费用(该类考生先自行垫付报考费,报名结束后持县级扶贫部门的证明到县人社局财务股股退还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实行人事代理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11日8:00-2020年8月12日24:00,登陆原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未按规定要求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8、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试行)》(确政文[2017]93号)有关规定,对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一本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
(三)笔试
按报考学校分两个层次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即:中学层次、小学层次(含幼儿层次)。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驻政〔2016〕68号)精神,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4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8月11日向确山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入伍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笔试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予以上交(见附件)。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按与拟招聘人数1.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实行人事代理报名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3)面试采用讲微型课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岗、体检与考察
根据《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方案》,对报考留庄中心校、任店中心校、新安店中心校、李新店中心校、双河中心校、竹沟中心校、瓦岗中心校、石滚河中心校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及县直幼儿园岗位的未录用教师,按本人意愿、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以上学校学科招聘计划依次选择人事代理岗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选岗结果,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并写出书面申请从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招聘办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工作,在考察及以后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选岗、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期内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县财政按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核发工资,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加正常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正常办理工资晋升手续,有评先表优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结构比例或指标控制;在乡镇工作的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部门代扣。
招聘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