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6日12:00前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每科45元,笔试为三科,笔试费用共计135元),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2人及以上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招聘岗位1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6日14:30—16: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报名费。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8月11日上午10:00—8月13日上午9:00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13日上午9: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满分共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其中教育学和教育法规20分、心理学2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资格审查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从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也相同则按教育学和教育法规高低顺序排序,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3.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法规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区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就业合同。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法规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体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蚌山区教师人才库,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如因教师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人才库中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不入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同类教师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20年蚌山区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招聘的后续通知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公布。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552-20436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0552-3137132,0552-204219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552-2043088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蚌埠市蚌山区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