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8月12日到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822565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如有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本公告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222797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0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州溶江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xls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