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
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一并入围。拟选调入围人员确定后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选调入围人员因存在问题被取消选调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教育、人社、县委编办、财政等部门对正式选调对象办理岗位变动手续(原身份性质不变),选调人员要服从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七、成立组织
为加强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20年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武万福(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伟涛(利辛县教育局局长)
杨士军(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万众(利辛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郑书第(利辛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林晓鸣(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芳(利辛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邢伟(利辛县财政局副局长)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县委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八、相关要求
1.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选调手续办结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流动。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近14天以来的行程和接触史。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考试前2周,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或考试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在此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2)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3)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在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安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
(4)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利辛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利辛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