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6、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请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查询时间:2020年8月9日20时。
(三)资格复审
1、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报名人数不足2:1时全部进入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12日9:00至17:30。地点:博野县教育局1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信息表》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其他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不能或不能真实提供者,取消后续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8月14日,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本次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9分钟)。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计有效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个人有效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有效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较高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复审,主要审阅毕业证件、调阅档案、政审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的相关材料,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则视为自动弃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招聘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以及在体检和考核环节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考生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聘用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精神,招聘人员采取聘任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当原聘用单位出现空编时,可通过考核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应聘聘任制教师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8327271;0312-8321626。
监督电话:0312-8322215。
1、2020年博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