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由区教育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信息网(http://http://www.qbj.gov.cn/qbjq)“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引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一)凡经考察和公示后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引进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凡被正式聘用的人员,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十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622159)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青白江区教育局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028-60305033
附件:青白江区2020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