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合格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经核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及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实施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遴选人员,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进入选岗程序。
(六)选岗
拟遴选人员,按同类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符合遴选免试条件并通过考察的人员优先选岗。
(七)聘用
遴选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遴选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设置范围内,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遴选工作负责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委对遴选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加大对遴选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规违纪,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入个人师德师风诚信档案,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涡阳县2020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