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考实习教师岗位(教师岗位18、教师岗位19)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报考理论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其他非教师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特殊岗位,须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参加面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试讲、技能操作等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操作面试评委为3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1)双师型和理论教师岗位:双师型和理论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时量不超过10分钟,备课时间不超过60分钟,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其中,体育和音乐专业考生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先试讲后测试,试讲40分,专业技能测试60分。
(2)实习教师岗位:实习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操作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3)校医、护士岗位:校医、护士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加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时量不超过15分钟,先技能测试再面试。其中技能测试60分,专业知识面试40分。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4)非教师岗位(校医、护士除外):除校医、护士岗位外的其它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报考双师型教师、理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的考生,先笔试再面试;报考实习教师岗位(教师岗位18、教师岗位19)的考生先面试(技能操作)再笔试,笔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笔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但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进入体检。面试、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实习教师岗位为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五)考察
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以及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一律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椐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技师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娄底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社局、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二)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取得聘用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及学历证书承诺书报名并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五)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娄底技师学院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