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资格复审时间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站”,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上交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五张。
3、资格复审地址:翁牛特旗教育局组织人事股(905室),联系电话:0476-636036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招聘计划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将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给予考核鉴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1、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内管理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出现放弃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后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在聘用期间由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的管理制度。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待遇
上岗后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资待遇执行,缴纳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自行上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旗教育局按需调配,旗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
本次聘用考试由翁牛特旗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招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七、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476--6360360
附件: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